索 引 号: D2339-1000-2019-0009 分 类: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责任部门: 发文日期: 2019-01-11 13:55:00
标 题: 国家税务总局永丰县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国家税务总局永丰县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月1日至2018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何疑问,请联系永丰县税务局办公室(地址:永丰县恩江镇欧阳修广场西侧,电子邮箱:yfxswj2018@163.com,联系电话:0796-2512595)。现将我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8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要求,永丰县税务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永丰县地方税务局信息公开工作是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安排进行的。截止到201812月31日,我局在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累计发布信息1257条。其中,当年发布信息141条,同比增长86%信息公开质量明显提高。

(一)健全组织管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为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条例》全面、准确、有效地施行,我局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各分局、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税务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了办公室,明确了专人为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公开信息平台的建设、公开项目信息的提供、公开信息形式的选择等工作。同时明确了各分局、股(室)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要求,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情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公开内容涵盖了税务部门应主动公开的机构职能、行政决策、法规政策、行政职权、行政执法、社会服务,以及其他工作应公开的内容。我局主动公开的重点是,对外突出税收执法重要环节和公共服务环节;对内突出人事管理敏感部位、财务管理热点事项和行政管理重大决策。我局完善了保密审查制度,需要公开的事项由相关业务股室制作成公开信息文本,经分管领导审定后报电子文档至局人秘股,然后在县政府网站信息平台进行公开。信息公开前严格进行了保密审查,涉密信息都未公开,年内未发生泄密事件。

(三)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情况。完善了本局信息公开的载体,丰富了公开的形式。2018年,我局以县税务局信息公开网站为税务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加大了网上公开力度。同时,进一步丰富了公开形式。此外,为加大地税信息公开力度,我局进一步加强了永丰税务内网建设,明确专人对网站进行维护。在工作执行上,我局能认真落实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各项部署,较好地完成了信息公开办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主动公开税务信息情况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完整、准确、及时。截至2018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各类税务信息1257条。

在公开类别上,县税务局的工作动态信息,都在县政府网站和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进行了公开。

在公开形式上,采取了县税务局内部网站、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务公开栏、座谈会等多种对外公开形式。在公开程序方面,严格把关,公开材料都要经分管领导审定,方能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没有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有了新的进展,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公开时效性、便民措施需要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加强对县税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全体干部员工政务公开工作意识,使公开透明的原则内化成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工作理念和工作自觉。

二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加强信息审核发布力度,对政府信息发布平台进行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三是进一步完善公开方式。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加强信息查询功能,提供多种简单、易操作的查询方式,方便广大群众查询我局发布的各类政府信息,进一步提升我局信息公开受理窗口的服务形象。

四是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加强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互联网站的窗口作用,依法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五是进一步提高公开时效。提高信息发布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及时将涉及全社会和民生民情的信息咨询公开公布,并补充调整更新信息条目和具体业务,切实做好为民服务工作。

附件:永丰县税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永丰县税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国家税务总局永丰县税务局            填报日期:2018年 1 月 10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78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24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75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0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5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2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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