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D2307-1000-2021-0014 分 类: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责任部门: 永丰县公安剧 发文日期: 2021-01-25 10:34:41
标 题: ​​永丰县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永丰县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永丰县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永丰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有关文件的精神,我局认真撰写了《永丰县公安局2020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回应关切及政策解读情况、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任务牵头部门工作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平台及制度建设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共个九个部分组成。文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永丰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丰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恩江镇永丰县公安局;邮编:331500;电话传真:0796-2511779;电子邮箱:pinganyongfeng@163.com)。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 年,我局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信息202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298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682条。年内,重点加大了职责权限、办事依据、工作流程的公开力度,公共服务增加了法人办事和个人办事,提案建议办理办理情况全部在网上公开。我局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梳理,并将年内已经取消、下放等项目全部下架,把现有的行政许可项目、刑事案件流程图和行政案件流程图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局互联网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做到下放及时、公开及时,真正把许可项目下放下去,确保完成了工作任务。为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在各种新闻媒体公布信息786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后台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到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回应关切及政策解读情况

 

  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后台未收到需回应和政策解读的相关事项。

 

(四)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任务牵头部门工作落实情况

 

2020年,我局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狠抓落实,加强相关制度建设。一是与县政府信息中心工作人员保持良好沟通,密切关注政府信息中心工作群动态,对政府下发的文件及时认真落实。二是对第三方鉴定机构发现的门户网站问题,自查自评,认真及时整改。三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中心对信息更新要求,做到不超期,不逾期。四是明确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及时调整科室职责,并指定专门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工作交流群等方式,及时有效的提升了县公安局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收取任何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方面的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等情况。

 

(七)平台及制度建设的情况

 

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公众期盼,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抓住深化公安改革的有利契机,将公安网上服务大厅向移动互联网延伸,依托永丰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搭建了一个集网上办事、服务群众、政务公开、信息查询、警民互动等功能于一体的永丰公安机关“微警务”服务平台,让群众常用的出入境、户籍、驾考、报警等功能“一点通”办理,形成永丰公安“微服务”特色,进一步拓展了便民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

0

2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5

0

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6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6

293.4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永丰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良好,​

       (一)存在问题


      一是人员调整后,日常工作交接不到位,政务公开业务知识有待加强。


      二是对政务公开维护维护不力,日常更新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延长一周交接期限,使新调入人员充分利用交接工作时机,形成以老带新加强日常政务信息工作维护学习,从而提升政务工作能力。


       二是是加强政务公开信息维护,形成定期自查机制,及时开展自查发现问题,自我检查。对上级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改,并按时反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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