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溪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沙溪镇人民政府编制。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沙溪镇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796—2571012。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沙溪镇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执行《条例》规定,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密切党群和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来抓,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普及延伸和纵深发展。
1.组织机构更加健全
我镇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凌清富为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刘根香、综治办专职副主任肖佳佳为副组长,党政办公室等相关办公室成员为主体的政府信息公开小组,并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做好对上的沟通联系和对下的信息收集以及网络系统的维护工作,切实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了联动的政府信息公开良好格局。
2.各项制度更加完善
2020年,我镇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制度,并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效能建设,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和检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3.公开时间更加及时
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不同的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时效性工作立刻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等。法律对政府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公开程序更加严谨
严格审查程序和责任人,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公开时限等作为审查内容。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保证政府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镇政府通过“中国永丰”门户网站和宣传窗发布各类信息, 2020年,我镇通过镇、村公开各类政务信息,镇政府宣传窗公布了包括民政优抚对象、民政五保对象、民政低保对象、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国土规划办理建房证等信息,村宣传栏也相应公布了计生、民政、国土等政务信息,全镇居民均可在镇政府或村查看相关信息。
2.通过各类大会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通过召开人代会以及各类干部职工、部门会议等,及时公开政府各项经济数据、工作进度和工作计划等,保障全镇机关干部对政府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40 | 40 | 4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