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D2314-1000-2020-0011 | 分 类: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责任部门: | . | 发文日期: | 2021-01-10 16:03:07 | ||
标 题: | 永丰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增强工作透明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动交通运输科学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营造了依法行政、办事公开、方便监督、热情服务的信息环境,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树立了交通运输行业的良好形象,促进了永丰交通的和谐发展。
现将2020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1.领导重视,健全机制。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文件精神,切实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局交通运输工作统筹谋划,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局办公室专门负责信息工作的具体实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部署,有落实。
2.畅通渠道,服务群众。一是在永丰县人民政府网站部门政务信息公开栏公开我局的政府信息。二是完善传统公开形式。除通过设立政务公开栏,将我局领导分工等内容进行公示公开,并通过设立投诉电话、意见箱等形式全方位公开政务信息,方便群众办事。
3.加强宣传,提高认识。我局定期组织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教育工作人员认清信息公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举措,是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是建设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体制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重要渠道,从而使干部职工进一步加深了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4.保障到位,运转正常。保障工作经费,2020年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学习,认真撰写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等,各项工作运转如常。
5.全面部署,落实及时。我局进一步明确局属各单位、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并对有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的认定程序、信息发布的协调机制、保密审核以及信息发布程序、报送主动公开程序等都作了规定,使我区交通运输信息网的每个栏目信息维护、信息发布的审核流程、更新等工作有了新要求,从而确保我局网站信息发布的及时有效和网站信息的安全。
6.把关审查,严格保密。我局在信息公开上有严格的审查程序,做到信息公开合理、合法、有度,确保国家和政府机密不泄漏。各股室把公开的内容报信息中心,由信息中心呈送分管领导审核,通过后才能发布。重大、敏感事项的公开、公开的范围和程度则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研究、局班子会议讨论同意后才公开,严格做到“上网文件不涉密、涉密文件不上网”。
(二)工作情况
1.截止2020年12月,我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共1684条,其中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95条。
2.到目前为止,我局尚未收到公众信息公开的申请;
3.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牵头部门工作按进度落实完成;
4.到目前为止,我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5.截止2020年12月,我局回应网络舆情8条,没有发生重大群体性信访、上访、越级上访责任事故,群众向有关部门信访投诉有所下降。
具体表现在:
1.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信息公开宣传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再加上所有的工作时时刻刻处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广大机关干部的责任感普遍增强了,也感受到了压力和危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积极性提高了,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也转变了,工作效率大大提高。
2.明确服务宗旨,树立行业新风。信息公开拉近了政府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增进了相互理解,促进了工作的开展。信息公开在方便群众、服务群众、抑制腐败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目前,群众有意见、有问题,打一个电话直接到主管股室进行反映、咨询,就可以得到解答。同时,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在办事原则、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纪律、办事结果等方面都能及时向群众公开,如申请交通运输经营许可、运输市场管理、地方公路建设及管养等问题,工作人员都能耐心向群众解释相关政策,使群众了解实情,消除了群众的疑惑。
3.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公开成效。一是建立并落实监督检查工作制度。我局加强了对各股室及其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总体来看,我局各股室信息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得比较好,主动公开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公开质量也进一步提高,没有发生因为信息公开问题被服务对象投诉的现象。二是切实保障信息公开的质量。我局坚持信息内容“规范、适时、真实”的原则,认真抓好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的落实,依法履行公开义务,没有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没有在信息公开中隐瞒或者捏造事实,没有因保管不善导致有关信息损坏和灭失,没有公开不应当公开的信息,也没有出现泄密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
|
|
规范性文件 | 8 | 8 | 30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
|
|
行政强制 |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
|
|
|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
|
|
|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
|
|
|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
|
|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
|
|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
|
|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
|
|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
|
|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
|
|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
|
|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
|
|
|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
|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
|
|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
|
|
|
| |
2.重复申请 |
|
|
|
|
|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
|
|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
|
|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
|
|
|
| ||
(六)其他处理 |
|
|
|
|
|
|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
|
|
|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版式创新、便民性上还需进一步提高。
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我局将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2021年,我局将继续优化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模式,求真务实,推动我县交通事业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事业发展。
一是加强领导,继续加大对政务信息的公开力度,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落到实永丰处。
二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群众利益相关的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信息为常态,以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相结合。
三是积极参加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四是继续加强局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做好咨询、建议的回复,为我县交通运输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永丰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