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D2315-1000-2021-0012 | 分 类: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责任部门: | 发文日期: | 2021-01-18 14:42:05 | |||
标 题: | 永丰县水利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府信息中心的指导下,以推进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为目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有效性、真实性和全面性,严格做好了政务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在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累计发布信息2107条,其中,当年发布信息113条。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永丰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局长罗振国同志任组长,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负责,抽调一名同志具体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集中推进和日常管理工作,实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分解到有关股室和人员,强化“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整体推进、良性互动的工作体系。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的报送、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同时督促每个股室的信息员,做到责任落实到位,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地公开。我局还制定了考核机制,将每个股室公开的信息量与年终考核挂钩,极大地促进了信息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政府信息工作要求,不断强化责任意识,深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水平。结合我局落实和制定相关制度、配套措施。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县有关信息公开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县局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进一步梳理了我局办理的行政事项,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出台专项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程序,完善政府信息的审核机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严格考核评议措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正规化、制度化、长效化的道路。同时,在人员、经费、办公设备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就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内容、要求、方式提出了明确具体要求,通过建立健全约束激励机制,有效地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开展。 拟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公开内容,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按照要求,我局年初就拟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把政府信息公开分为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两种形式。坚持对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各类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外,均要向群众、社会公开这一原则,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对以下内容进行公开:
1.水利部门执行的政策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江西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江西省水土流失防治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永久性公开;
2.水行政的职责权限、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等事项:水政股、水保站、执法部门的权限、依据、程序、时限、结果等永久性公开;
3.部门年度工作目标:水利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和执行情况;
4.上级业务部门或政府下拨的项目专项经费及建设期限: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水保项目、防汛抗旱经费、水利工程岁修经费等;
5.为民办实事项目:帮扶村综治信访、基础设施建设及公益事业建设等;
6.直接影响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权益的有关事项:取水许可审批手续、饮水安全项目物资采购、水利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水行政处罚依据、水资源费征收依据等。
以上公开内容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的认真审核下进行对外、对内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监督机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监督保障情况
在政务信息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各股室上报、办公室审查、统一把关、领导审签”的工作程序,对各股室上报的信息进行严格筛选后送分管领导审签,再按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原则向社会公开,使广大群众及时、准确了解我局相关工作动态,确保了政务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在公开内容上,我们按照要求,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包括:水利概况、部门文件、政策法规、发展规划、防汛抗旱、财政“三公”经费、水利自身经济发展情况等。2020年我局按时按量主动报送信息113条,确保完成全年的政务信息报送和政府信息公开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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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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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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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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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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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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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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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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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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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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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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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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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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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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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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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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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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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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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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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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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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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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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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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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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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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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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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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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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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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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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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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尽管我们在政务公开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新形势、新任务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相比,我们的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比如一些信息未能及时公开,信息的质量仍有待提高等等。针对上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在下年度工作中认真加以分析研究,切实加以改进。
2021年,我局将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积极改进工作方法,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永丰县水利局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