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永丰县民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永丰县民政局联系(地址:县行政服务中心;邮编:331500;电话:0796-2511216;电子邮箱:yfxmzj@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0年,永丰县民政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截止2020年12月31日,在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累计发布信息964条,信息数量和信息质量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民政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职责。
(二)平台建设情况
在贯彻落实《条例》的过程中,现民政局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了《永丰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永丰县民政局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永丰县民政局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永丰县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等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责任追究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同时进一步规范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操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三)监督保障情况
1.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2020年,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的进步,信息数量稳步增长,信息质量进一步规范。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
2020年,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积极参加县信息中心举办的培训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负责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努力学习《条例》、相关工作部署及规范,以及政府信息界定、保密、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政策咨询等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 | |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 | |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 | |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 |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 |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 |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 |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 |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 |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 |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 | |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 |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 | | | |
2.重复申请 | | | | |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 |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 |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 | |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较好成效,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内容还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2021年,我局将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新的突破。
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全体工人员的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做到该公开的及时公开,不该公开的要做好保密工作。
二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按照及时便民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的有关功能;不断增强信息量并提高时效性,增强公开效果。
三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本局在2021年将围绕本局职能,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拓展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四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我局将针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的情况和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研究改进措施和办法,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程序,规范本局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