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三场: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2年永丰县春运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一二年元月六日
2012年永丰县春运工作方案
2012年春运从1月8日开始至2月16日结束,共计40天。根据上级春运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三次党代会、县第十六次党代会和全省、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客为主、优质便捷”的原则,以“安全、有序、优质、畅通”为目标,加强管理,科学调配,周密部署,使各种运输方式有效衔接,确保春运期间人流、物流、车流聚散有序,实现“和谐春运”,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欢乐的春节。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春运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刘治平副县长任组长,县交通运输局邱勇局长、县政府办邱昌龙副主任为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委农工部、县发改委、县工信委、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工商局、县安监局、县旅游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局、县气象局、县供电公司、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分局、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永丰长运公司和恩江、佐龙乡政府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运管所,负责全县春运期间客货运输综合协调,掌握春运动态,督促检查春运各项措施的落实,协调春运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
各乡(镇)政府以及交通、公安等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均应成立本地区、本部门的春运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春运工作的组织协调,制定春运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掌握春运动态,及时协调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和问题。
三、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强化监管,确保春运安全
安全是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地、各有关部门和运输企业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大源头治理力度,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特别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保障旅客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安监、交通、交警等部门要在春运前集中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车辆及驾驶人员参加春运的资格是否具备,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
交通运管部门要严把运输企业经营资质关、车辆技术关、从业人员资质关、客运场站关, 严禁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参加春运,严禁无证人员驾驶营运车辆。渡运部门要加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船舶超载、非客运船舶载客等违法行为。公路部门要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国省干线公路上急弯、陡坡、视距不良、路侧险要等危险路段实施综合整治。城市公交客运企业要对客运车辆进行全面排查,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行车和文明行车教育,做到不争道抢行,不随意停车,要按时对客运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以良好的技术状况投入营运。教育部门要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对辖区内集中接送学生车辆的技术状况、校车驾驶人资格进行安全排查。安监、交通运管和公安交警要加强对危险品货物运输的管理,重点检查运输剧毒、爆炸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管理状况,防止事故发生。
公安交警部门要以客车为重点,加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和重点违法行为的管控力度,有效整治行车秩序。要以超常规管理措施,保持对客车超员的整治力度,对超员20%以上的一律就地卸客转运。严查超速行为,对超速20%以上的一律依法处罚,对客车和危险化学品车辆超速50%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一律吊销驾驶证。严格依法查处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货运车辆违法载人的行为,要坚决取缔,依法处理。公安部门要维护好车站、港口的治安秩序,严厉打击车匪路霸、票贩子以及其他各种扰乱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协助做好客流的疏导工作。
运管部门要加大执法投入,打击非法营运、甩客倒客和使用伪造仿制牌证等违法违章行为,要加强对城市出租客运的动态监管,严肃查处出租车乱收费、强行拉客、拒载以及“黑的士”等违法经营行为。交通运管和公安交警要通力合作,积极开展联合执法,确保超载车辆不出县、不入辖区。
各乡(镇)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运输沿线和车站、码头及案件多发路段和地区进行治安综合治理,抓好道路的安全畅通,维护广大乘客的合法权益。
(二)科学组织,保障运输畅通
2012年元旦、春节相隔较近,春节前学生流、民工流、探亲流相互叠加,客流高度集中,春运工作组织难度较大。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做好春运各项组织工作,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出行需要,营造和谐春运氛围,保持经济社会平稳有序。各地、各部门要提早做好客流调查和预测分析,优化运力配置,用好用足运能。要适时增加线路、班次,加开车(船),在民工、学生客流集中地区,组织开行专车,最大限度满足出行需求。各运输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与协作,做好旅客疏运的衔接和配合。要加强农村客运市场的运力投放,满足农民出行需求。要强化城市公交、旅游客运等运输组织,重点保障汽车站等旅客集散地及旅游景区(点)的车辆组织调度,增加运力投放、加密运行班次、延长运营时间。
各地、各运输部门在做好旅客运输的同时,要本着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的原则,组织好重要生产资料和生活物资运输,确保春节市场供应稳定和连续性生产企业正常运行。商务部门要督促油品供应企业提前落实油品资源,保证客运车辆用油需求。
(三)密切配合,提升应急能力
春运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形成信息共享、措施联动、预案对接的沟通协调机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民工有序流动的信息引导,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民政部门要安排好贫困群众生活,做好城市中尤其是各交通枢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工商部门要重点整顿车站码头门前的流动摊点,防止占道经营阻碍通行。物价部门要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票价政策,提前公告客运班线票价,严厉查处违反价格规定的行为。旅游部门要严格规范旅游市场。教育部门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校车安全监管,妥善做好学生寒假归家返校工作。农工部门要安排冬闲时节农田、水利建设,防止农民集中大量盲目外出。气象部门要加强恶劣天气的预测预报,及时向交通、公安等部门通报,以便采取积极有效应对措施。卫生防疫部门要加强对站场等交通枢纽和车船饮食卫生的监督、检查,同时要加强对流行疾病的预警防控。电力部门要确保车站的电力供应。
为有效应对春运各类突发事件,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历年来春运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建立健全重特大交通事故和恶劣天气情况下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交通部门和运输企业要完善突发客流和恶劣天气等应急预案。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与气象、运输部门的沟通,及时发布路况和交通信息,对全县公路重点路段要实时监测,在出现低温冰冻、浓雾等异常天气影响通行时,及时采取限制车速、压速领驶、间断放行、封闭道路等果断措施。
(四)优质服务,实现和谐春运
各运输部门和运输企业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推进服务质量标准化,广泛宣传各项春运便民措施,为公众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要主动向社会公布服务和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交通运输部门和企业要继续积极开展“农民工平安返乡(岗)安全优质服务竞赛”活动 ,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和监督作用,大力宣传春运有关政策和措施、运输组织方案和有关政策规定,及时通报春运工作进展情况,弘扬好人好事,批评不正之风,及时发布春运动态和车(船)班次、旅游景点、气象预报等信息,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安全、方便、快捷出行。
四、相关要求
春运工作事关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做好春运工作对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建设开放繁荣秀美幸福新永丰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要高度重视。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春运工作,主要领导要深入春运一线进行工作督导,帮助解决春运工作所需人力、物力、财力。要结合往年工作经验,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保证春运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要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把思想统一到做好春运工作上,把行动统一到全县春运工作的整体部署和要求上来,要加强协调,互通情况,紧密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尤其要注重安全监督管理,遇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县春运办。
三是要科学统计。春运统计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工作,是运力投放的依据,是春运工作正确决策的前提。各地、各部门要认识到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安排专人负责春运的统计工作,准确、及时将春运统计数据上报县春运办,以便上级部门掌握春运动态,及时调整运力。统计过程必须严格依照规定程序进行,切忌盲目推测,当发现数据与上年同期相比波动幅度较大时,必须进一步核实,并作出书面分析报县春运办。
四是要做好信息报送。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将春运期间工作开展情况、好人好事、广大乘客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及工作遇到的困难等上报县春运办,确保县春运办全面掌握春运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春运工作结束后,县春运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对本部门、本地区春运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012年2月20日前将总结情况以书面形式和电子版报送县春运办,电话:2520463(兼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