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三场:
经研究决定:
周伟同志任永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永丰县工业园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程建莲同志任永丰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张君兰同志任永丰县财政监督检查局局长;
徐革同志任永丰县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免去其永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副经理职务;
张小庆同志任永丰县商务局副局长,免去其永丰县外贸公司经理职务;
金燕同志任永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副经理(试用期一年);
刘道淳同志任永丰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姜文韬同志任永丰县政府信息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建民同志任永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彭远东同志任永丰县国库集中收付核算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小军同志任永丰县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刘安同志任永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涂年生任永丰县蔬菜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永丰县蔬菜研究所所长职务;
曾招圣同志任永丰县蔬菜研究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钟志云同志任永丰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王子学同志任永丰县畜牧兽医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肖东京同志任永丰县林业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郭勇同志任永丰县普查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周喜娟同志的永丰县财政监督检查局局长职务;
免去邵杰同志的永丰县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务副主任职务。
二0 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