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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09年度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0-09-03 14:13:06] 点击次数:[] 作者: 新闻来源:


永府字[2010]6

 

永丰县人民政府  政协永丰县委员会

关于表彰2009年度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

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三场:

2009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交办后,全县各提案承办单位和办理工作人员以本着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办理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妥善解决了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使政协提案在我县经济社会生活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赢得了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好评。一年来,在提案办理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鼓励先进,促进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以来在提案办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一、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10个)

县政府办、县交通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公路局、

县工业园管委会、县农业局、县房管局、恩江镇、上溪乡

二、提案办理工作先进个人(10人)

    邓建华  张兴平  傅有祥   

刘晓升  庄国利      曾常辉  罗振国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要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更加扎实有效地做好2010年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各提案承办单位和办理工作人员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增强办理工作的责任意识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积极改进办理方式,扎实做好办理工作,努力使办理效果一年比一年好,各方面的满意程度一年比一年高,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永丰县人民政府

                             政协永丰县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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