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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丰县人民政府加强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0-09-08 09:09:24] 点击次数:[] 作者: 新闻来源:


永府发[2009]3

 

永丰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永丰县人民政府加强依法

行政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三场: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永丰县人民政府加强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00九年五月十一日

   

 

 

永丰县人民政府加强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县依法行政,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依法行政意识

1、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及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制度。建立健全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每年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不少于4次。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也要建立集体学法制度。建立专题法制讲座制度,每年举办法制讲座不少于2次。对拟任政府及其部门领导职务的干部,任职前要考查其是否掌握相关法律知识以及依法行政情况。

    2、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手段处理问题的能力。领导干部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养成依法办事、依法履行职责的习惯,增强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本领。

    3、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前必须参加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凡未参加培训或连续两次培训考试不合格的,应当取消其执法资格,调离行政执法岗位。

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

4、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根据《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168号),结合我县实际,抓紧制定切实可行和便于操作的具体实施细则。

    5、建立健全公众依法有序参与行政决策的机制。政府及其部门要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凡法律法规等规定应当听证的事项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必须进行听证。

6、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定制度。政府及其部门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前要交由法制机构或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和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做出决策。重大行政决策应当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经政府及其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7、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实施的监督。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通过互联网或媒体定期听取公众对决策及其执行效果的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的依据。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8、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运行机制。

9、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执行上级行政执法部门统一制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和适用规则。要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主体、依据、权限、责任和裁量标准、程序步骤、办事时限、监督方式等内容,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向社会公示。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政府及其部门每年要组织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促进行政机关规范执法。

    10、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对被聘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合同工、临时工,坚决调离行政执法岗位。加强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行使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的评议考核。

    11、完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罚没收入必须全额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管理。对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违反罚缴分离的规定以及将行政事业收费、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机关业务经费、工作人员福利待遇挂钩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四、规范和监督行政权运行

12、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严格执行《江西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规定,规范性文件自发布之日起15日内必须报备。要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每两年进行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

13、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依法公正地做出行政复议决定。建立行政应诉工作制度,鼓励、倡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自觉履行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和裁定,积极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

    14、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年度报告、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

    15、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制定举报投诉受理、处理实施办法。建立及时处理新闻媒体反映问题的协调机制。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6、加强对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建立依法行政考核制度,把依法行政纳入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建立以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和绩效管理制度。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政府每年要向本级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本地区推进依法行政情况。

    17、采取有力措施保障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着力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列出制度建设时间表,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并强化监督检查。

    18、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县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要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政府法制工作。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任务繁重的部门要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法制工作。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当好政府及其部门领导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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