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永丰县委、永丰县人民政府《永丰县农业产业升级发展奖励办法》(永发〔2017〕4号)和永丰县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农业产业化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永农产办字〔2017〕1号)文件精神,根据经营主体申报和所在乡镇初验情况,经县委农工部实地验收,永丰县新天地家庭农场等80家经营主体的家庭农场贷款贴息和江西利友硕丰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16个品牌培植项目符合奖励办法的扶持奖励规定,拟核定贷款贴息92.2857万元、品牌培植奖励38.5万元(详见附表),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7年12月 25日至12月29日,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如有不实,欢迎来电来信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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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示
中共永丰县委农工部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