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恩江河道砂石(以下简称“砂石”)经营管理,依法、有序开发利用恩江河道砂石资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就恩江河道砂石经营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因永丰县惠丰砂石有限公司涉嫌严重违法违规、违反合同,县水利局已依法撤销了其恩江河道砂石开采许可。
二、县水利局现已依法将恩江河道砂石开采许可到永丰城投砂石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实行国有经营,从2019年12月1日起执行。
三、砂石供应实行凭卡制。城乡居民建设用砂,经村居委会核实后,报乡镇审核,办理购砂卡;工程项目建设用砂、企业建设用砂,经项目业主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后,办理购砂卡。用砂人凭购砂卡自主委托车辆到砂场购砂运砂。购砂费用通过银联卡支付,不收取现金。砂价执行60元/方。无购砂凭证的一律不供应砂石。
四、车辆凭卡进场装运砂石。原已联审备案的车辆(县采砂办已取消砂石准运资格的除外),与城投砂石公司签订运砂协议,核发砂石准运证。拟新参与装运砂石的车辆,应事先通过采砂办、交警大队、交通局、城管局联审备案,再与城投砂石公司签订运砂协议,核发砂石准运证。车辆进砂场装运砂石必须持有车辆砂石准运证和用砂人的购砂卡。鉴于备案的运砂车辆较多,运砂车辆实行单双号装砂,尾号为单号的逢单日装砂,尾号为双号的逢双日装砂。
五、砂石运费实行协议价管理。运输协议价以县采砂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为准。参与砂石运输的车辆应服从管理,遵守砂石运输协议价,不得哄抬运价,不得倒卖砂石。
六、禁止非法开采河砂。从严查处偷采盗采行为,从严查处非法囤砂、外运外销行为,从严打击贩卖购砂凭证行为。实行有奖举报,举报投诉电话:0796--2518023
七、砂石销售时间:根据季节和市场用砂情况统一调度。原则上1-4月和10-12月为上午7:30至下午5:30;5-9月为上午7:00至下午6:30;节假日不休息。
永丰县河道采砂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30日